哈密法医鉴定毒物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法医鉴定毒物委托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哈密法医鉴定毒物程序公开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新疆法医鉴定机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哈密法医鉴定毒物中心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新疆法医鉴定的内容及结论。哈密法医鉴定毒物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哈密法医鉴定毒物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从事新疆司法鉴定业务要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哈密法医鉴定毒物业务要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从事新疆司法鉴定业务要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从事哈密法医鉴定毒物业务要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决定受理前,委托人应与鉴定机构共同办理以下事项:检验哈密法医鉴定毒物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体要求。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符合受理条件并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鉴定机构与委托方约定鉴定的相关事宜并签定合同,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向委托方出具材料收领单,在法定期限内决定受理与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退回鉴定材料并说明理由。对于函件委托的哈密法医鉴定毒物,法医鉴定毒物中心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最迟7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哈密法医鉴定毒物案后样本:指案件发生或争议之后形成的样本,案后样本包括案后自然样本和实验样本。哈密法医鉴定毒物同期样本:指与检材标称的日期相同或相近的自然样本。哈密法医鉴定毒物历时样本:指不同时间制作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的自然样本。历时样本的时间跨度一般要求包含检材标注的日期,并尽量涵盖检材称注的日期至争议日期这一段时间范围。哈密法医鉴定毒物审核笔迹样本的数量时要注意:样本有多少册、份、张、页;样本是否原件或复制件或复写件,是否有破损、污染等现象;样本的来源、书写人是否确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