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法医DNA鉴定受理业务鉴定结论时非确定性意见: 极可能同一。这种鉴定意见是非确定性意见中肯定程度最高的意见,通常表述为“检材字迹极有可能是某人所写。”极可能非同一。这种鉴定意见是非确定性意见中否定程度最高的意见,通常表述为“检材字迹极有可能不是某人所写。哈密法医DNA鉴定受理业务鉴定结论时非确定性意见: 很可能同一(倾向肯定同一)。这种鉴定意见是非确定性意见中肯定程度较高的意见,仅次于“极可能同一”,通常表述为倾向认为检材字迹是某人所写。或表述为“检材字迹很可能是某人所写。
哈密法医DNA鉴定受理业务鉴定结论时非确定性意见: 很可能非同一(倾向否定同一)。这种鉴定意见是非确定性意见中否定程度较高的意见,仅次于“极可能非同一”,通常表现为“倾向认为检材字迹不是某人所写”或表述为“检材字迹很可能不是某人所写。哈密法医DNA鉴定受理业务鉴定结论时非确定性意见: 可能同一。这种鉴定意见是非确定性意见中肯定程度最低的意见,其肯定程度明显小于“很可能同一”,仅表示一种技术上的合理推定。通常表述为“检材字迹有可能是某人书写”或表述为不能排除检材字迹是某人书写的可能。
哈密法医DNA鉴定受理业务鉴定结论时非确定性意见: 可能非同一。这种鉴定意见是非确定性意见中否定程度最低的意见,其否定程度明显小于“很可能非同一 ”,仅表示一种技术上的合理怀疑。通常表现为“检材字迹有可能不是某人书写。” 特别注意的是,实践中该种意见不能表述为“不能认定检材字迹是某人所写。”该种表述方式很容易引起歧义,把该种意见误解为“倾向否定”结论,甚至混同于“否定同一”结论。哈密法医DNA鉴定受理业务鉴定结论时无法作出鉴定意见; 无法作出鉴定意见,通常表述为“无法评断检材字迹是否某人书写。”不能表述为“无法评断检材字迹是(或不是)某人所写。”以免在鉴定意见的理解上导致歧义。
新疆司法受理业务是司法鉴定的第一关。作为新疆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要规范标准,严格管理;作为具体受检的工作人员,要规范程序,细致周密。否则是非不断,后患无穷。新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法医DNA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法医DNA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九条明确规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如果哈密法医DNA鉴定机构或者诉讼当事人希望确定由某个鉴定人提供鉴定意见的,也必须通过该鉴定人所在的鉴定机构办理委托手续。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司法鉴定。
哈密法医DNA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哈密法医DNA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的法医临床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
资产评估法医DNA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哈密法医DNA鉴定拒绝受理的条件。委托要求超出本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送鉴的鉴定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的,或者与鉴定要求不符的;委托鉴定的主体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通则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