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要询问文件、材料的制作、发现、提取、保存等详细过程,对于文书等案件,特别要确认检材签名是否当面所签,有关当事人是否亲眼所见。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要了解当事人中谁、为什么要提出鉴定,对文件中怀疑的内容是否明确,理由是否充分,以及怀疑对象和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情况、利害关系等。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要询问是否首次鉴定,如不是首次鉴定的,应了解历次鉴定的具体情况,特别是有关当事人对历次鉴定结论的态度,提出重新鉴定的依据是否充分、可信。
新疆司法鉴定产品质量:法医鉴定病理是指依法取得有关法医鉴定病理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对某一特定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新疆法医鉴定病理会计:司法会计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和监证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等财务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时要保持鉴定材料原貌:要保持鉴定材料的原始状态,注意保护检材样本上可能留下的其他痕迹和微量附着物,禁止在鉴定材料上增加物质和痕迹。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时要安全保存鉴定材料:对送检的鉴定材料,应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包装固定,防止遗失、损坏、受潮,防止烘烤暴晒,防止沾染其他污物。对鉴定材料进行惟一性标识,防止被混淆或调换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时要提取鉴定材料要合法有效:提取物证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按法定程序进行。提取的鉴定材料应制作书面清单,并由提取人、在场见证人、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伊宁法医鉴定病理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从事新疆司法鉴定业务要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伊宁法医鉴定病理业务要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从事新疆司法鉴定业务要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从事伊宁法医鉴定病理业务要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要注意了解和发现是否有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其它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存在。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要认真分析检材签名与文件其它要素及案件系统要素间的相互关系。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要准确分析检材的形成方式: 分析检材是司法鉴定中至关重要一个环节。检材分析是否准确,直接决定着鉴定意见的对错。伊宁法医鉴定病理受理要分析检材时除了目检外,一定要借助现代化仪器设备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反复研究。
资产评估法医鉴定病理是指依法取得有关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伊宁法医鉴定病理拒绝受理的条件。委托要求超出本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送鉴的鉴定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的,或者与鉴定要求不符的;委托鉴定的主体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通则规定的。